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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從徐繼畬看愛國與投降

第五章 從徐繼畬看愛國與投降

目錄

對飽經憂患的中國人來說,愛國主義是非常崇高的情感。“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這是許多中國人生死不渝的信念。這種以天下為己任的自覺是愛國主義的最高表現,也是應該永遠繼承和弘揚的優秀民族傳統。

不過,近日讀史,卻深感愛國這一概念的內涵頗為復雜,稍有疏忽就可能蹈誤區而不覺。謂予不信,請以徐繼畬的遭遇為例。

在近代中國,徐繼畬是頗有名氣的人物,在19世紀下半葉,他的『瀛環誌略』一直是尋求救國道路的中國知識分子的重要啟蒙讀物,郭嵩燾、康有為、梁啟超等人均身受其益,且曾惠及東瀛。可是,直到最近,大陸史學界仍對徐氏頗有微詞,好些水平很高的學術著作都視之為投降妥協勢力的代表,其根據都是他在處理英國人租住福州神光寺一事中與林則徐等地方士紳意見不合。不少學者認為,這個差異是投降與抵抗兩種政治主張的對立。

對此事,一個有代表性的說法是:“當時,英國侵略者違背居留城外的約言,強居到福州城內烏石山的神光、積翠二寺,引起林則徐和當地士紳的不滿,共議驅英。閩浙總督劉韻珂、福建巡撫徐繼畬都主張對外妥協投降,並準備彈劾林則徐破壞和局。”

這件事發生於道光30年「1850年」6月,當時,一個英國傳教士和一個英籍醫生向神光寺僧人租屋兩間居住,租期半年,租約經侯官縣用印備案。告老在家的林則徐聞訊後,聯絡家鄉士紳和生童堅主驅逐這兩個英國人出城,在京和各地的閩籍大員也為之聲援,多次上奏指責徐繼畬等“強民從夷”,致使皇帝屢次降旨追查此事。

同年末,兩個英國人被迫先後搬出,風波才告止息。徐繼畬旋即被免去福建巡撫之職,留京任太仆寺少卿,成了管馬政的副手,即副弼馬溫一類的閑官。支持徐氏主張、合作無間處理此事的閩浙總督劉韻珂則被皇帝下旨“因病令其開缺”。

徐繼畬在回顧往昔歲月時說過:“在閩藩任內,偶著『瀛環誌略』一書,甫經付梓,即騰謗議。……旋因夷人租屋一事堅守成見,不敢啟釁邊隅,遂致彈章叠上,萬矢環攻。”這大約都是徐繼畬始料所不及的:前者使他享譽後世,後者卻令他至今仍頭戴“妥協投降”的歪帽子。

因此,透過這一歷史現象,討論一下愛國、投降等問題似乎不是多余的。

凡略具政治常識的人都了解,妥協是政治生活中司空見慣的現象,除了極端愚蠢的政治人物,一般人都不會拒絕運用這一手段,至於運用是否妥當則須具體分析個案。只有完全失當的妥協才會導致投降。

投降是在壓力下以犧牲根本利益或重大原則性主張為特征的屈服。在國家和不同社會集團的搏鬥中,正義的一方通常視投降為奇恥大辱,特別是在反侵略的戰鬥中,只有置國家民族利益於不顧的敗類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去幹這一類罪惡的事。

徐繼畬生活的年代,外國侵略者與中華民族的矛盾十分突出。在雙方的沖突中他的表現如何呢?

在鴉片戰爭的炮火中,徐繼畬守土有功。自道光17年起,他一直在閩北任延建邵道。1840年英國侵略者侵犯廈門,他奉命趕赴閩西南署理汀漳龍道,與一水之隔的廈門協防守衛國土,“馳驅海疆一年有半,境土幸獲瓦全”。在這次戰爭中廈門曾經失守,但直接坐鎮廈門指揮的是閩浙總督顏伯燾,且顏氏也以英勇抗戰著稱。這是徐氏參與的唯一的對外戰爭,他既沒屈膝疆場,亦未允諾割地賠款,同時贊成嚴禁鴉片,投降的帽子戴不到他頭上。

那麽,在英國人租住神光寺事件中徐繼畬有沒有幹出什麽賣國投降的勾當呢?

按常理來說,對兩個外國平民租住寺廟兩間房子這樣的事,即使徐氏處理不當,也屬辦理生疏事務時難以完全避免的失誤,本來與投降、賣國一類政治罪行無涉。可就是這麽一件小事,竟然弄得朝野上下遑遑不可終日,真令人哭笑不得!

不過,歷史上許多荒誕不經或落後腐朽的事物卻往往以特別神聖的面目出現。在神光寺事件中,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僚彈章叠上,一個個擺出義正詞嚴的樣子,同聲譴責徐繼畬等人“強民從夷,是何肺腑”、“不特外張夷焰,而且內沮民心”、“委曲以順夷情”,皇帝也指責說“似此抑民奉夷,尚復成何事體”!——翻譯成現代語言,“抑民奉夷”就是壓制和損害人民利益,向帝國主義屈膝投降!

徐繼畬究竟如何“抑民奉夷”了呢?

當時徐氏與那些所謂“民”意的分歧主要有兩點:

「一」驅逐夷人的手段。士紳代表認為應當立即用強硬手段驅趕,徐繼畬等官方人士則認為可以用制造種種不便和勸說的方法,使他們在六個月租約期滿後或提前搬離。為此,官方還采取了嚴令工匠不準為他們修理房屋、要寺僧具結不再讓夷人租住房屋等措施:“授意閩侯兩縣……以士民公議,如有敢與夷人修理寺屋者,即捆送重懲,並將其住房拆毀,……又向城廂居民遍為告訴,仍以士民公議為詞,不準赴該寺聽經就醫。”其指導思想就是“總宜從容設法,令彼自退”。

「二」要不要進行軍事演習和增募鄉勇。士紳代表主張立即在福州海口布防,修建陣地,調兵演炮,增募鄉勇,以臨戰的姿態去對付英國人。徐繼畬等福建官員不同意,他們擔心這些備戰活動可能弄巧反拙:“設該夷因此借口,是以小事而墮其奸計”,而且在虛耗國帑的同時,鄉勇“易聚難散,沿海地方數年來盜賊之充斥,半系鄉勇流毒”。

研究現有資料,確如徐氏所說“雙方雖有緩急之分,然皆堅意驅逐,並無歧異不同之處”。要說有什麽不足,那就是徐氏也不能不受制於環境而俯順流俗。不過除了後來證明是謠言的那些指責,徐繼畬的所為既未喪權辱國,亦無損害公私利益之處,所謂“抑民奉夷”等等指責純屬莫須有的罪名。

但這並不是說雙方毫無是非之分。相對地說,當時官紳分歧中比較穩妥的主張出自官而不是紳,那些官員避免小題大作,努力化解矛盾,維護了福州地區多年來華夷相安的局面。繼劉韻珂出任總督的裕泰曾奉上諭調查劉、徐二人的言行,經過認真核實後,他一再確認“至福州口岸,自道光二十四年通商以來,迄今八載,民夷貿易互通,彼此均極相安”,徐繼畬等處理神光寺事件後民夷亦是“彼此相安”。

這些結論與徐氏歷次報告完全符合。如果按照當地士紳的主張去辦,只能激化矛盾,破壞多年形成的安定局面。

這裏有兩個問題值得註意。

一是不能盲目貶斥與民族英雄意見相左的人和事。

福州士紳驅趕夷人的活動是林則徐領導的。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八月,林氏因病辭去雲貴總督的請求得到批準,翌年三月回到福州。

在這人生歷程的最後一年,他幹的大事就是“率紳士倡議驅之,慮其以炮船來海口恐嚇,數乘扁舟至虎門、閩安諸海口閱視形勢,函商疆吏,與總督劉韻珂巡撫徐繼畬意見不合”。林則徐是無可爭議的民族英雄,他英勇抵抗侵略者,收繳和焚毀鴉片一百多萬公斤,寫下了世界禁煙史上的輝煌篇章,捍衛了中華民族的尊嚴,伸張了人類的正義,理所當然地應受到正直和有識之士的尊重。

可是,這也帶來一個問題:出於內心的敬佩,中國的史學家們對民族英雄往往力圖是其所是,非其所非,這種情感就常常妨礙了人們對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作出冷靜客觀的分析,在評論神光寺事件時把與林則徐意見不合的人斥為“妥協投降勢力”,看來就是受到這種情緒的影響。這是一種英雄史觀的余緒,不跳出它的窠臼,必然給揭示歷史本來面目增加障礙,還可能引導人們從中得出錯誤的經驗教訓。

二是學術著作作出的任何論斷都必須有可靠的證據。

在現代學術活動中,這應該是不言自明的常識,不幸的是,由於政治幹擾帶來的不良影響尚未徹底肅清,一些大方家有時也沒有嚴格遵守這一規則。

外國人與侵略者本來是不同的兩個概念,即使是19世紀來華的外國人也有許多不是侵略者。兩個租住神光寺的英國平民在一些學術論著中成了“英國侵略者”,但沒有提供任何證據,這是無法令人信服的。

又如,在一個事件中誰代表愛國主義,誰主張妥協投降,都應該根據史料認真研究,才有可能求得符合實際的結論,但不少述及神光寺事件的史論都在未提供證據的情況下,就慷慨地分別給林則徐、徐繼畬等人送上愛國、投降等帽子。

有些論著實際上還有幾條不成文的原則:反對西方國家和西方人者即愛國,主張與他們友好相處者則有投降之嫌,與著名愛國人士意見不合的大體上就是投降派……諸如此類的框框把近代中國的歷史描繪得黑白分明,歷史真相經過人們的重彩塗抹卻變得難以辨認了。

盡管這種情況近年已有很大改善,但面對神光寺事件,再一次的提醒似非多余。

士紳及其支持者對徐繼畬等人的指責,唯一比較實在的是說同意夷人入城居住違反了有關條約的規定。但能否據此判定徐繼畬“投降”呢?

1842年中英江寧條約規定:“自今以後,大皇帝恩準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且大英國君主派設領事管事等官住該五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與各該地方官公文來往。”

翌年雙方所訂通商善後條款又補充規定:“在萬年和約內言明:允準英人攜眷赴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港口居住,不相欺侮,不加扣制,但中華地方官必須與英國管事官各就地方民情議定,於何地方、用何房屋或基地系準英人租賃。……英國管事官每年以英人建房屋若幹或租屋若幹通報地方官,轉報立案。”

這些條約在執行中遇到兩個問題:

一是條文不夠嚴密。例如領事等官雇請的人員如所謂“筆墨人”能不能住城邑?商人以外的其他人如醫生、傳教士等又如何對待?所謂港口也無明確界定,雙方“議定”有的包括全部街市。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三月初八日,福建藩司與英國領事商定並經皇帝批準確認“所議尚妥”的條款中規定:“廈門街市,系碼頭貿易之地,外國客商人等自應聽其往來”,“外國商人到廈貿易……或有留在廈門居住者,一共幾人,是何姓名,有無家眷,租何房屋,由管事官照會地方官存記”。即只要存記備案,居住範圍並無限制。

二是各地執行中寬嚴不一,總的說來是除廣州以外的其余新開四口岸都限制不嚴。以上海來說,外國人“不問城內外,皆可聽其遊處,如土著矣”。在這些口岸,外國人“所至視其城如戶闥,獨粵城垣門與夷館相距僅咫尺間,轉不得一入”。

那麽,能否以對外國人活動限制的寬嚴作為愛國與投降的分水嶺呢?有的地方把外國人的居住地逐步轉為租界,中國喪失了主權,成為外國統治的飛地或國中之國,這自然是喪權辱國。除了這種情況,則須從更長遠的角度去考察。

中國在19世紀面臨兩大問題:捍衛國家獨立和迎接現代文明的挑戰。這是兩個密切關連的問題。以西方列強為代表的現代文明挾其軍事和經濟的優勢摧毀形形色色的堡壘,把一切國家卷入世界經濟體系中,任何國家都只有勇敢地打開大門,在經濟和文化的交流與競爭中師人之長、棄己之短,擺脫宗法自然經濟和專制政治的束縛,才能真正實現富強,捍衛自己的民族尊嚴。

因此,對一個貧弱國家來說,英勇反抗外國侵略者固然是愛國,維護與外國的和平相處關系、開放自己的國家、促進與外國的經濟文化交流、推動本國的社會進步,這同樣體現著崇高的愛國主義精神,而且是更為復雜和艱巨的任務。相反,愚蠢地盲目排外,或者有意無意地為文化和經濟的交流設置這樣那樣的障礙,不管其主觀動機多麽善良,口號多麽神聖莊嚴,客觀效果都是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的

有時甚至因此錯過重要機遇而千古留憾。評說中國近代歷史人物的千秋功罪,如果看不到這個全局,必然步入迷宮。

徐繼畬經受住了火炮弓刀的考驗以後,他在對外關系方面的所作所為究竟屬於有利於社會進步的愛國主義,抑或是推向殖民地化的投降主義?

首先,他為維持所在地區中外人士友好相處作出了貢獻。從1843年任布政使至1851年被免去巡撫一職,他一直主管福建的對外通商事務。由於他的妥善處理,福建長期保持了安定祥和的局面。以開放較遲的福州來說,“於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開關,夷人初到時與本地民人猶有爭競,近三四年以來華夷相安,毫無枝節。”與一些地區鬧得勢同水火的狀況相比,這是十分難能可貴的。

其次,他廣交朋友,積極學習他們的長處。1843年他因公駐廈門,便向美國傳教士雅裨理認真請教世界各國的歷史和地理知識。英國官員李太郭也向他介紹了好些古希臘的知識。

他的名著『瀛環誌略』就是虛心向外國人學習的結晶。後來,他還寫了一部『籌運西米策略』,也是以他對外國歷史和現狀的了解為基礎的。19世紀中葉,因落後而挨打的中國有眾多的知識急待補課,從皇帝到士紳都亟於在軍事技術方面師夷長技。鴉片戰爭的硝煙未散,廣東士紳潘仕成已主動聘請法國人指導制造水雷和其它武器。而實際最為迫切的莫過於了解世界的歷史和現狀,為確定有遠見的內外政策提供可靠的基礎。

魏源的『海國圖誌』和徐繼畬的『瀛環誌略』就是適應這個需要而出現的雙璧。

『瀛環誌略』的歷史功績,是繼『海國圖誌』五十卷本之後幫助中國人正確地了解了西方。它客觀地介紹了世界各國的歷史和地理,贊揚西方在政治上實行民主制度是“公器付之公論,創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幾於天下為公,骎骎乎三代之遺誌”。

也就是說,中國面對的不僅不是教化未及的野蠻人,而且幾乎是中國士大夫一貫尊崇的最高政治典範——天下為公的三代——在當代的再現。它還指出“歐羅巴諸國皆善權子母,以商賈為本計。……航海貿遷不辭險遠,四海之內遍設埔頭,因由其善於操舟,亦因國計全在於此,不得不盡心力而為之也”,從而說明了西方各國在世界各地活動的經濟基礎。它還駁斥了法國人喜烹食小兒的謊言。

所有這些,不但有助於祛除當時籠罩全國的難以想象的蒙昧,也有助於有識之士在認識世界中思考中國的路向。

在對外關系中,徐繼畬的不足與其說是過於軟弱,毋寧說是沒有徹底克服封閉心態。可是,在當時的官僚群中,他總算是對外部世界有所了解並願意穩妥地化解矛盾、維護和平關系的人。當時的中國處於全面劣勢,真正有遠見的愛國者必須正視現實,為自己的國家謀求和平安定的國際環境,在學習外國之中改變本國的貧弱狀態。徐氏雖有所不足,但總的來說是朝著這個方向努力的。

再看看與徐繼畬的主張不合的林則徐的狀況,情況就更加清楚了。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七月,林則徐在西行赴戍途中曾寫下“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動人詩句,這確實坦露了他的愛國情懷。可惜,這時的他已被歷史進步的主流沖刷到旁邊,當後來復出政治舞臺之時,他扮演的角色僅是抱病為鎮壓民族暴亂和農民革命而奔忙。

魏源受其委托編就『海國圖誌』,卻看不到他的回應,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魏氏與他私誼匪淺,且林氏聲名顯赫,魏氏不送書或送而收不到的可能性都很小。

前輩史家蔣廷黼曾責怪林則徐沒有提出改革的倡議:“他總不肯公開提倡改革。他讓主持清議的士大夫睡在夢中,讓國家日益衰弱,而不肯犧牲自己的名譽去與時人奮鬥。”筆者認為這個指責與事實不符。林則徐不是為了一己私利在事關國家盛衰的大計上知而不言之輩,作為經世致用思潮的傑出代表,他堪稱表裏一致。

蔣氏的主要論據是林則徐看到中國軍隊在“器良技熟”方面遠不如人,卻沒有公開提出改變這個局面乃至全面維新的主張。這個責難混淆了兩個問題:改革軍隊和對整個社會制度進行維新改革。

林則徐是近代中國軍事改革的首倡者。在抗英鬥爭中,他深感原有武裝力量弊端百出,因此想方設法購買外洋武器、整頓原有軍隊、招募水勇、組織人民自衛、準備海戰,而且卓有成效,致使鴉片戰爭初期英國侵略者在廣東屢遭挫折。這是包括蔣氏在內的許多史家都承認的。

而社會制度的維新改革是更高層次的問題,這必須以更先進的制度為參照系,並對固有制度的弊端有比較深刻的了解。林則徐在這方面不是知而不言,而是所知無多。當時,即使是思想最敏銳的知識分子也尚未形成系統的完整的改革綱領,要求林氏倡導改革維新似乎失之過苛。

林則徐的真正失誤在於沒有保持和發展虛心了解西方的開放心態,其思想出現了新意枯竭的癥侯,他的睜開眼睛看世界大體停留在“知己知彼”的水平上,沒有轉化為學習西方的強烈願望,魏源總結鴉片戰爭失敗的經驗教訓而提出的許多重要主張,如建立翻譯館、創建軍事和民用工業、改革科舉制度等等,都沒有得到他的響應,他自己更無新的主張提出。

特別是在垂暮之年,他在家鄉之所作所為雖然愛國熱忱未減,卻缺少寬容大度,而不無狹隘民族主義氣息。一個西方傳教士和一個西方醫生租住寺廟兩間房子,無論怎麽說也算不上關系國家利權的大事,他卻弄得朝野上下不得安寧,甚至主張不惜花費國家資財、不顧可能給中外關系帶來的後果而“調兵演炮募勇”,這很難說是一個政治家處理對外關系時應有的慎重考慮,如果不是當時“官紳不合”,其後果不堪設想。

林則徐晚年的上述狀況不是偶然出現的。早在神光寺事件之前,他在歸家途中曾滯留南昌踟躕不前,其苦衷在於“第鄙鄉臥榻之側有人鼾睡,能否常住尚未可知”,指的就是有來自英、美、瑞典等國的16位外國人住在福州。追溯得更遠一些,在福州剛開放時林氏仍在留放地,他當時便在日記中寫道:“聞英夷占住城內之烏石山,拆祠廟為兵房,炮火軍器運入城者無算,官不能禁,未知伊於胡底也!”

其實當時只有幾個英國官員依據條約在城內烏石山租屋居住,他們並無拆祠廟、運軍火等越軌行為,林氏卻輕信無稽之談。稍後他便開始嘆息:“臥榻有人鼾睡。”事實早已澄清,而他的情緒未改。可見,只要外國人留在自己的家鄉林則徐便感到不安,問題根本不在於居住地有沒有爭議。

在查禁鴉片和反抗英國侵略的戰鬥中,林則徐不愧為民族尊嚴和正義的化身。但是,隨著戰爭的結束,歷史已跨上新的臺階,救國與改革開放成了一件事物的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而且由於歷史積垢特別深厚,離開外來新的文化和經濟的沖擊和滋潤,改革就會落空。

從這個意義上說,開放又是改革的前提,也就是說,改革開放成了近代中國愛國主義的極端重要的內容。在新的歷史任務面前,林則徐彳亍嗟怨,朝著歷史前進方向大聲呼嘯的已是魏源等新的弄潮猛士,徐繼畬雖然略遜一籌,亦不失為其中一員。時至20世紀80年代,一些歷史論著在評論林、徐之爭時沒有註意到這個基本態勢,不能不說是個小疵。

多年來,不少史學論著熱情謳歌人民群眾的反帝愛國鬥爭,這無疑是正確的。可是,由於具體分析不夠,有的人把一些盲目排外事件也當作愛國義舉來歌頌。斥徐投降之論就與此密不可分。

不準夷人租住神光寺是鴉片戰爭後延續多年和波及許多地區的反入城鬥爭的一個組成部分。反入城鬥爭是由廣州開其端並一直以廣州為榜樣的,因此,在神光寺事件中雙方的辯論很自然地涉及了廣州。

林則徐對鴉片戰爭後廣州人民不準夷人入城之舉一直持肯定態度,他在復粵督的信中寫道:“承示粵民可用,弟嘗謂今之所恃惟此一端。今經執事為之作新,更可供指臂之使。並聞新來頭目頗以前此之恣縱為非,想可就我範圍,消其反側,從此福星坐鎮,海波不揚,當可延頸以俟矣。”

在40年代,西方官員一提出依據條約進入廣州城的要求,往往就受到幾萬乃至上十萬民眾的包圍阻遏,一直未能如願,對此,不但林則徐為之欣慰、視作救國妙道,自皇帝至各級官吏和士紳也是同聲叫好。只有少數頭腦清醒之士心存疑慮,不肯亦步亦趨。徐繼畬就是其中之一。

廣州及其周圍地區民眾的反英鬥爭經歷了不同階段。在鴉片戰爭期間,這種鬥爭是伸張正義、反對侵略、捍衛國家尊嚴的神聖事業。但在戰爭結束、訂立和約以後,情況就比較復雜了,那些鬥爭總的來說是戰爭的余波,但起因和性質各異,有的仍帶有反侵略性質,如反對強租廣州的河南地區,有的是外國人欺壓中國民眾而引起的反抗,但也有些沖突中國方面並不具有明顯的正確性。

這個時期民眾鬥爭的主題——反對洋人進入廣州城就很難說是明智的。讓外國人入城有利於逐步擴大中外經濟文化交流,也有利於維持付出高昂代價才取得的和平局面,而這兩條正是促進中國社會進步所必不可少的。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人群在互相接觸中出現矛盾乃至沖突並不奇怪,只要善於引導便有可能逐步化解,福建“民夷相安”的局面就是一個範例。不讓外國人入城會不會有利於國家和人民?除了某種虛幻的心理滿足外,便很難找到什麽有益的效果了。

再深入一步看,廣州地區阻遏洋人入城帶來很大的惡果。1887年,薛福成對此曾有一段發人深省的議論:“粵民激於前此大府議和之憤,萬眾一辭,牢不可破,必阻其入城以為快,屢請屢拒,紛紜者二十年,而大沽之失、天津之約皆成於此,由今觀之,甚無謂也。……夫民氣固結,國家之寶也,善用之則足以制敵,不善用之則築室道謀,上下乖睽,互相牽累,未有不覆敗者。”

人們也許會說,這些都應歸罪於英法等西方列強,沒有他們的種種罪惡行徑,怎麽會出現如此局面?這自然有一定的道理。本文無意全面論述第二次鴉片戰爭的起因及法律和道義的責任,英法等國自然有許多應譴責之處。但是,不是說內因是決定因素、外因要通過內因起作用嗎?

真正要總結歷史經驗,就不能不正視自身的弱點,在國際關系中只有弱者才會指望別國發善心。如果當時的清政府不是如此昏憒、那些官員們不在“民意可用”的借口下蓄意利用從而使沖突日趨尖銳,歷史呈現另外一番面貌不是沒有可能的。

由此引出兩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第一,為什麽會把排外當作愛國?

從廣州反入城到福州神光寺事件都具有盲目排外的傾向,但包括林則徐這樣的傑出人物在內都深信這是愛國大業。按主觀動機,這些事件的組織者和參加者都不乏愛國熱忱,他們參加這些活動毫無私利可言,有的還為之獻出了生命。但從客觀效果看,這些卻都對國家的正常發展造成了困擾,甚至導致了惡劣的後果。這種現象的原因必須從中國傳統文化所包含的消極因素中去尋找。

同世界一切民族的文化一樣,中國文化既有精華,也有糟粕,盲目的自我中心和自大心理就是其中突出的負面因素。這類古老的民族文化心理以宗法自然經濟為基石頑強地孳衍,一再成為正確處理對外關系的障礙。鴉片戰爭以後,朝野上下被迫接受屈辱的現實,但這種心理並未改變,並衍生出許多奇特的理論來滿足它。

當時這種狀況,除了表現在西學中源、中體西用等理論流行一時外,還突出表現在把敢於提倡同外國人友好相處、虛心學習西方之士視為漢奸、賣國賊,而把各種反對西方的言行不分是否合理都看作愛國壯舉。中國第一位駐外公使郭嵩燾就曾身受其害。據他觀察,19世紀的中國士大夫的流行風氣是“但以詬毀洋人為快,一切不復求知”,“一論及西洋事宜,相與嘩然,以謂誇獎外人,得罪公議”,致使有識之士“切切焉以評論西人長處為大戒。中國士大夫憒憒如此,雖有聖者亦且奈之何哉!”

像林則徐那樣偉大的歷史人物也難免受到這種社會思潮的影響。林氏深受傳統文化的熏陶,剛睜開眼睛看世界便被迫滯留邊陲,沾染一點錯誤思潮又有什麽可奇怪的呢?

第二,為什麽當代史家也跳不出誤區?

徐、林之爭在清季就有不同的議論,徐繼畬傳的作者承認:“其時士大夫固多是文忠而非公。”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這是個必然現象。值得註意的是,1949年以後在中國大陸也視此為無可懷疑的結論。早在50年代,中國史學會主編的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鴉片戰爭』的編者就斷言:“繼畬對英交涉,持投降主義,與退居在福州的林則徐議論不和,頗為時論所非。”

時值朝鮮戰爭結束不久,仇視帝國主義正成為一時風尚,加上人民群眾是歷史創造者的觀點深入人心,史家們熱誠地贊揚群眾鬥爭,社會情緒的激化成了譴責徐氏投降的思想基礎。如今,時間過去了30年,已經到了還歷史本來面目的恰當時機,方家們卻依然不加分析地沿用如是的結論。所以會出現這樣的疏忽,除了對民族英雄的偏愛之外,懷疑和經常重新審查一切的理性精神也嫌不足,而這正是思想文化進步不可缺少的前提。“凡事只看其理如何,不要看其人是誰。”“為學患無疑,疑則有進。”先哲名言應該記取。

中國好不容易才打開大門,所付代價之巨在世界史上絕無僅有。歷史一再證明,商品經濟沒有高度發展、經濟和文化尚未現代化以前,民族自大和封閉心理甚難根除。我以為史學有責任正確總結歷史經驗,揭示真相,弘揚進步,鞭笞落後和謬誤,因而不揣淺陋,信筆寫來,聊博讀者一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