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 1789年04月06日
生效 1791年12月15日
美國憲法的草創人沒有在憲法中擬訂一項權利法案〇此一缺漏的原因並非由於他們不關心基本人權〇而是因為他們覺得〇憲法既沒有特別授權管理出版或集會自由之類的事務〇當然也就不需要特別陳明不存在這種權力〇這一立場從邏輯上講是正確的〇但從心理上講則不然〇美國人民普遍希望憲法中明文規定他們的福利〇第一屆國會集會後不久〇詹姆斯.麥迪遜提出一項很長的權利法案〇作為憲法的修正案〇國會一共通過了十二條修正案〇但是〇只有十條為各州所批準〇並於一七九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正式成為憲法的一部分〇這些修正案被稱為權利法案〇法案中大部分是對政府施加限制--規定聯邦政府所不能做的事〇結果〇在一般情形下〇這項法案也被解釋為適用於州政府〇既然幾乎各州都有一項權利法案〇或作為州憲法的一部分〇或作為州憲法的修正案〇因而可以正確地說〇所有美國人在全國各處均享受此類權利法案的保護〇不受任何地方〇州與聯邦政府的侵犯〇
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〇確立一程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〇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〇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權利〇
紀律良好的民兵隊伍〇對於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〇故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〇不得予以侵犯〇
任何兵士〇在和平時期〇未得屋主的許可〇不得居住民房〇在戰爭時期〇除非照法律規定行事〇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〇
人人具有保障人身〇住所〇文件及財物的安全〇不受無理之搜索和拘捕的權利〇此項權利〇不得侵犯〇除非有可成立的理由〇加上宣誓或誓願保證〇並具體指明必須搜索的地點〇必須拘捕的人〇或必須扣押的物品〇否則一概不得頒發搜捕狀〇
非經大陪審團提起公訴〇人民不應受判處死罪或會因重罪而被剝奪部分公權之審判〇惟於戰爭或社會動亂時期中〇正在服役的陸海軍或民兵中發生的案件〇不在此例〇人民不得為同一罪行而兩次被置於危及生命或肢體之處境〇不得被強迫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自證其罪〇不得不經過適當法律程序而被剝奪生命〇自由或財產〇人民私有產業〇如無合理賠償〇不得被征為公用〇
在所有刑事案中〇被告人應有權提出下列要求〇要求由罪案發生地之州及區的公正的陪審團予以迅速及公開之審判〇並由法律確定其應屬何區〇要求獲悉被控的罪名和理由〇要求與原告的證人對質〇要求以強制手段促使對被告有利的證人出庭作證〇並要求由律師協助辯護〇
在引用習慣法的訴訟中〇其爭執所涉及者價值超過二十元〇則當事人有權要求陪審團審判〇任何並經陪審團審判之事實〇除依照習慣法之規定外〇不得在合眾國任何法院中重審〇
不得要求過重的保釋金〇不得課以過高的罰款〇不得施予殘酷的〇逾常的刑罰〇
憲法中列舉的某些權利〇不得被解釋為否認或輕視人民所擁有的其它權利〇
舉凡憲法未授予合眾國政府行使〇而又不禁止各州行使的各種權力〇均保留給各州政府或人民行使之〇